DB5101/T 91-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崇州牛尾笋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崇州牛尾笋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栽培管理、采笋、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2 年第 217 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崇州牛尾笋。 相关公告: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唐元韭黄》等17项成都市地方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5号(总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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