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232-2011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的臭氧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与贮存、标签与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物理方式制取臭氧并用于消毒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方式制取臭氧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被GB 28232-2020代替,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等14项国家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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