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422-2003(2016) 出口水煮混合蔬菜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煮混合蔬菜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的处置及检验结果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经整理加工后的出口水煮混合蔬菜的检验。
标准编号由DB33/T 422-2003调整为DB33/T 422-2003(2016)
调整依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公告〔2017〕22号废止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化龙顶茶生产技术规程》等浙江省地方标准废止公告[2020]12号(浙市监公〔202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