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568-2017 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
本标准对出口低温火腿罐头的原料肉及加工用辅料提出了要求,对低温火腿罐头定义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出口低温火腿罐头的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验步骤、贮存和运输、缺陷分类、结果判定、召回、风险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火腿 艺加工制备、装罐或充填、热加工(不高于100 ℃)等工艺制成,需在10 ℃以下贮存、非商业无菌要求的低温火腿罐头。本标准于2018-6-1代替SN 0568-1996 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
相关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批17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质检认[2017]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