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ZD 0005 S-2019 植物固体饮料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要求的罗汉果、薄荷、金银花、橘皮(或陈皮)、菊花、玫瑰茄、百合、白芷、枸杞子、酸枣、淡竹叶、荷叶、益智仁、桑椹、沙棘、桔梗、茯苓、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花)、藿香、覆盆子、薏苡仁、鲜芦根(或干芦根)、鲜白芦根(或干白芦根)、槐花或槐米、菊苣、黄芥子、蒲公英、佛手、杏仁(甜、苦)、山楂、火麻仁、桂圆、玉竹、代代花、桑叶、核桃、桃仁、莱菔子、莲子、黄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以下)、栀子、枳椇子、香橼、薤白、荜茇、榧子、紫苏、白果、青果、大麦苗、麦芽、裸藻、茶叶(绿茶或红茶)、芡实、余甘子、鱼腥草、仙草(凉粉草)、葛根、山药、赤小豆、红枣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水提取(根据需要采取常温或加热提取)、浓缩、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干燥、筛分、包装而成的植物固体饮料;或以符合上述原料要求的浓缩汁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干燥、筛分、包装而成植物固体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