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MS 0001 S-2019 骨汤(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骨汤(调味料)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牛骨、羊骨、鸡架中的两种或三种为原料,经加生活饮用水浸泡、熬煮,添加花椒、白芷、栀子、木薯淀粉、瓜尔胶、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乳酸链球菌素,乳化、均质,冷却、加入或不加入煮熟的牛肉、羊肉、羊杂(羊肚、羊肺、羊肝)、牛杂(牛肚、牛肺、牛肝)中一种,包装、高温灭菌或冷藏贮存而成的骨汤(调味料)。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