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171-2002 无公害食品 海蜇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海蛰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蛰(Rhopilema esculenta)及黄斑海蛰(Rhopilema hispidum)等食用水母经食盐和明矾盐渍提干而成的初级加工制品海蛰(包括海蛰皮、海蛰头)。
废止依据: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相关链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答复信访咨询无公害食品认证及部分无公害食品标准废止后采标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