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11-2006 无公害食品 仁果类水果
该标准代替NY 5011-2001 无公害食品 苹果(已作废)、NY 5100-2002 无公害食品 梨(已作废)、NY 5322-2006(依据农业部680号公告)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仁果类水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苹果、梨、山楂等仁果类水果。
废止依据: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相关链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答复信访咨询无公害食品认证及部分无公害食品标准废止后采标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