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JG 21.4-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4部分 油豆腐
SZJG 21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豆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深圳市生产、市场销售(含餐饮业、食堂销售)的,以加工成型的油货坯子1)为原料,经植物油炸制而成的油豆腐。不适用于油划方2)等油炸豆制品。
废止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SZJG 19-2006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SZJG 21.4-2006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4部分 油豆腐
SZJG 21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豆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深圳市生产、市场销售(含餐饮业、食堂销售)的,以加工成型的油货坯子1)为原料,经植物油炸制而成的油豆腐。不适用于油划方2)等油炸豆制品。
废止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SZJG 19-2006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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