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844-2010 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
本标准代替NY/T 844-2004,NY/T 428-2000
本标准于2017-10-1被NY/T 844-2017 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温带水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温带水果,包括苹果、梨、桃、草莓、山楂、柰子、越橘(蓝莓)、无花果、树莓、桑葚、猕猴桃、葡萄、樱桃、枣、杏、李、柿、石榴和除甜西瓜类水果之外的其他温带水果。
本标准适用产品名称:苹果 梨 桃 草莓 山楂 柰子 越桔 无花果 树莓 桑葚 猕猴桃 葡萄 樱桃 枣 杏 李 柿 石榴 其他
相关公告:农业部批准发布《绿色食品 坚果》等87项标准的公告 第2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