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50/ 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风味水产品
本标准被DBS50/ 013-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风味水产品代替
本标准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鱿鱼、凤尾鱼等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食用植物油、辅以香辛料(辣椒、花椒等)、食盐、味精等,经预处理、盐渍或不盐渍,调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性风味水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动物性风味水产品罐头。
相关公告: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1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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