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442.4-2010 贵州绿茶 颗粒形茶(含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被DB52/T 442.4-2017 贵州绿茶 第4部分:颗粒形茶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颗粒形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原料(鲜叶)要求、感官品质要求、理化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以中小叶种茶树的芽叶为原料加工的颗粒形绿茶。
修改单2013年8月15日批准,自2013年9月15日连同原标准一并实施。
作废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法备案地方标准787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总第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