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042-2014 绿色食品 坚果(2015-1-1实施)
本标准代替NY/T 1042-2006 绿色食品 坚果
本标准于2017-10-1被NY/T 1042-2017 绿色食品 坚果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坚果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核桃、山核桃、榛子、香榧、腰果、松子、杏仁、开心果、扁桃(巴旦木)、澳洲坚果(夏威夷果)、鲍鱼果、板栗、橡子、银杏、芡实(米)、莲子、菱角等鲜或干的坚果及其果仁,也适用于以坚果为主要原料,不添加辅料,经水煮、蒸煮等工艺制成的原味坚果制品,不适用于坚果类烘炒制品。
作废依据:农业部批准发布《绿色食品 坚果》等87项标准的公告 第2540号
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66号 101项农业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