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17-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糙米鲜湿米粉
本标准于2018-6-10被DBS45/ 050-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类米粉代替
作废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调制水牛乳》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本标准规定了糙米鲜湿米粉的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糙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打粉、蒸煮、成型、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未经干燥的鲜湿米粉(包括切粉和榨粉)。不适用于以特殊品种糙米(如红米、黑米)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鲜湿米粉。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发布《火麻仁》等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5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