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94-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
本标准规定了化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肥工业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工程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化肥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化肥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执行GB 13223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核算,执行GB 13271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991核算。
相关公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等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