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C12-2018 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本文件对已获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在认证机构间的转换规定了规范性准则。该准则也可适用于认证机构获得国际认可论坛(IAF)或其他区域性多边承认协议(MLA)签约成员认可的情况。本文件的目的是,在由一个认证机构颁发的已获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被转换到另一个认证机构时,确保该认证的诚信性得到保持。本文件规定了已获认可认证转换的最低要求。认证机构可以采用比本文件要求更严格的程序或措施,但不能对客户组织选择认证机构的自由作出不正当或不公平的限制。
相关公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CNAS-CC11:2018《多场所组织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等两项规范文件发布实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