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C07-2017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本文件规定了CNAS对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政策和程序,是对CNAS-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的补充和进一步说明,适用于CNAS对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本标准于2017-01-01代替CNAS-RC07-2014
2019-12-10发布并实施第一次修订版。相关公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发布《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等三份认可规范类文件的通知(认可委(秘)〔2019〕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