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NH 0002 S-2019 半固态调味料
本标准代替Q/XNH 0002 S-2017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调味料的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食用盐或食用菌及其制品或蔬菜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味精、酵母抽提物、香辛料(姜、蒜等)等,加或不加鲜(冻)畜、禽制品、鲜(冻)动物性水产品、食用动物油、芝麻酱、增稠剂、增味剂、防腐剂等,经预处理、调配、煮制或不煮制、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半固态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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