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S 0018 S-2019 海藻制品
本标准代替Q/FZS 0018 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海藻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海带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味精等,经浸泡、清洗、调味、烘干、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非即食干制海带;或以海带、海白菜等海藻类植物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味精,加或不加香辛料(花椒、辣椒、姜、蒜等)、食用植物油等,经浸泡、清洗、整理、调味、包装、灭菌等工序制成的即食海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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