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X 0003 S-2017 预制畜(禽)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畜(禽)肉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冻)畜、禽肉及其可食副产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味精、鸡精、食用香辛料(生姜、胡椒等)等辅料,经预处理、切配、调制或不调制、包装、冷藏或冷冻等工艺制作而成的非即食预制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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