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SYR 0003 S-2019 水晶肴肉
本标准规定了水晶肴肉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猪皮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水、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黄酒、GB/T 12729.1 规定的香辛料及其粉(罂粟及罂粟粉除外),添加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范围、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及公告)的一种或多种,经选料、腌制、卤煮、装模、冷却、切块、包装而制成的水晶肴肉(以下简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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