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XSP 0001 S-2018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味精、黄酒、食用植物油、酱油、黄酒、白酒、糟卤等辅料,经原辅料验收、解冻、清洗、配料、腌制(或不腌制)、熟制、冷却、调制(或不调制)、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可直接食用的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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