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HYF 0007 S-2019 风味水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水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鲜、冻鱼、虾、蟹、墨鱼、鱿鱼、贝类等水产品为原料,以食盐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小麦粉、玉米淀粉、白砂糖、蛋清、植物油、味精、面包糠、香辛料、辣椒粉、咖喱粉配料,添加或不添加复配保水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经去内脏、清洗、沥干、调味、腌制,原料裹(敷)或不裹(敷)配料,包装、冷藏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非即食风味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