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XX 0004 S-2019 水产肉丸(条)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肉丸(条)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鱼肉、虾肉、墨鱼肉、鱿鱼肉的其中一种)为主要原料,以马铃薯淀粉、味精、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食用植物油,并添加适量的食品用香精、焦磷酸钠,经切割、绞碎、调配、打浆、成型、水煮或油炸、摊凉、包装、冷冻等工艺制成的水产肉丸(条),本品不可即食,需经彻底熟制后才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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