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以下简称小龙虾)、鳜鱼混养的池塘条件、虾种投放、鳜鱼鱼种投放、配套饵料鱼、饲料投喂、疾病防治、水质调节、适时捕捞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池塘无公害小龙虾、鳜鱼混养。
本标准于2019-12-26废止。相关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油茶有机化栽培技术规程》等127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10号)。
本标准于2019-12-26废止。相关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油茶有机化栽培技术规程》等127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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