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提倡使用、禁止使用的肥料种类、组成及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农家肥料及商品有机肥料、腐植酸类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无机(矿质)肥料和页面肥料等商品肥料。
强制转推荐依据:省质监局关于对《香猪》等4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或转化的公告.
本标准于2019-12-04废止。相关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152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19〕142号)。
本标准于2019-12-04废止。相关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152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19〕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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