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12/ 002-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原辅料采购和使用、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检验、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贮存与运输、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及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相关公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