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东莨蓉碱、番木鳖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鸟头碱、秋水仙碱、阿托品、士的宁、喜树碱、毛果芸香碱含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测定方法的试验方法、结果计算、回收率与精密度、允许差。本标准适用于膏霜乳液、水剂类化妆品中东莨菪碱、番木鳖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秋水仙碱、阿托品、士的宁、喜树碱、毛果芸香碱含量的测定。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阿托品为5 μg/kg,次乌头碱、新乌头碱为7.5 μg/kg,东莨菪碱、番木鳖碱、乌头碱、秋水仙碱、士的宁、喜树碱、毛果芸香碱为12.5 μg/kg;本标准的方法定量限:阿托品为12.5 μg/kg,次乌头碱、新乌头碱为25μg/kg,东蔑菪碱、番木鳖碱、乌头碱、秋水仙碱、士的宁、喜树碱、毛果芸香碱为50 μg/kg。
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 谷物类》等646项国家标准和1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8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