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病害畜禽及其肉品焚烧设备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制造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害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经检验对人畜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害畜禽产品、国家规定应该进行焚烧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
本标准于2019-01-01被NY/T 3373-2018 病害畜禽及产品焚烧设备代替
废止依据: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2018年第68号公告: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等65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