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LS 0006 S-2016 禹州市老渔夫湘味食品厂 风味海刁鱼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海刁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海刁鱼、香辛料(良姜、草果、黑胡椒、花椒、桂皮、八角、枸杞子、小茴、肉桂、丁香、百里香、荜拨、草果、香茅、山奈、白芷、肉豆蔻、草蔻、白蔻、砂仁、甘草、干辣椒、胡椒、孜然)、火锅底料(牛油、豆瓣酱、辣椒、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姜、蒜、花椒、黄酒、白糖、食盐、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食用盐、豆豉、陈皮、紫苏、泡椒、食醋、白砂糖、味精、芝麻油、生姜精油、呈味核苷酸二钠、茶多酚、乳酸链球菌素、双乙酸钠为原料,海刁鱼经清洗、盐渍、切条、油炸、 晾晒、加以辅料调配、分装、真空封口、高温杀菌、常温风干、包装而成的风味海刁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