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211.6-2010 修饰、粉类化妆品
本规范适用于修饰、粉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唇膏、化妆粉块、香粉、爽身粉、痱子粉、足浴盐、沐浴盐等修饰、粉类化妆品。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或情况)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