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221-2005 无公害食品 薯芋类蔬菜
该标准代替NY 5221-2004 无公害食品 马铃薯(已作废)、NY 5225-2004 无公害食品 生姜(已作废)、NY 5251-2004 无公害食品 芋头(已作废)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薯芋类蔬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马铃薯、姜、芋、魔宇、山药、豆薯、菊宇、草食蚕、蕉芋、葛等薯芋类蔬菜。
废止依据: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相关链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答复信访咨询无公害食品认证及部分无公害食品标准废止后采标问题的函